来源:矿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7-17 08:37:01 阅读量:337
根据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暨巡前集体谈话会精神和工作安排,各区委巡察组已全部进驻被巡察单位。
经区委批准,十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组建4个区委巡察组,对区统计局、科工局、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人社局、应急管理局、交通局、城管局、文旅局、代建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
会上,各区委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据悉,各区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社区现场巡察5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联系手机、邮政信箱、电子邮箱和联系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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