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井陉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08-25 10:36:33 阅读量:1863
为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的能力,切实增强“本领恐慌”“能力恐慌”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有效激发学业务、练技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机关的学习力、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争创“学习型机关”,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工作批示指示、署名文章等。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中央和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等。
3.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等。
4.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要媒体发布的重大新闻、时政评论、影像资料、理论文章等。
5.按照市纪委、区委要求列入的理论学习学习内容。
6.由区纪委书记批示、指示列入的学习内容;由班子成员建议,经区纪委书记同意列入的学习内容。
三、学习方式
1.集体学习。坚持每月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遇有重要学习任务或市纪委、区委要求,及时调整或增加学习时间。
坚持以集体学习为主要形式,积极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原文领读领学、邀请专家授课、交流发言研讨、观看影像资料、班子成员或有关单位同志作专题报告等形式组织学习。
2.个人自学。利用业余时间坚持学习阅读党的创新理论、党报党刊、马列著作、社科经典和各领域知识书籍。以普通党员身份注册加入本人所在党支部管理的“学习强国”平台,利用新媒体网络平台加强自学,坚持亲自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3.实地调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结合市纪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把学习课堂向工作一线延伸,通过实地调研与理论学习相结合形式,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
四、组织管理
1.机关集中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对无特殊理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因故未参加学习或测试者,及时进行补课和补考。
2.每名党员干部要做到笔记齐全、体会文章齐全。每名干部要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本,确保学习活动留有痕迹、可查可溯。
3.将干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闭卷测试、学习活动、发表文章、自身建设等进行量化,年底对干部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干部学习考评结果将作为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学习制度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途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讲政治、提素质、强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学习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折不扣把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委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良好氛围。
2.讲求活动实效。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配合、相互协调。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结合、实体与程序并重,通过学习、测试、练兵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积极查缺补漏,做到边学边改,边赛边练,实现工作、学习、练兵、参赛同步进行、相互促进,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3.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表现,在年度综合考核、评先评优及干部选拔任用上优先考虑,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树立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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