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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来源:井陉矿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9 19:06:51 阅读量:1993

(一)受理范围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举报。来信请寄:石家庄市南纬西路1号井陉矿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050100

群众来访。来访接待地址:石家庄市南纬西路1号井陉矿区纪委信访室137室。

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11-82085786(工作时间)。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拆封;网络举报的下载、导入处理系统等。

受理登记: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来访接谈和记录;来电接听和记录。信访举报件的登记等。

办理处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回复反馈: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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